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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全球碳中和与产业链重塑背景下,“碳资产”正成为制造业出海的新抓手。韩国正在实践的一套制度安排,为制造业国家如何“借碳出海”提供了清晰样本。
所谓 iKOC,可理解为韩国版“国际 CCER”。韩国政府允许本国企业在海外开发减排项目,并将其产生的碳信用计入国内履约,但前提非常明确:项目必须由韩国企业自主投资、使用本国技术,按投资比例核算碳配额,单纯的设备采购或咨询服务并不被认可。这一制度设计,实质上将“碳减排履约”与“制造业技术出海”强绑定。
在具体操作中,这一机制已经发挥效果。以畜禽粪便沼气回收项目为例,韩国企业在海外(如中亚地区)推进减排项目时,可在部分设备上引入更具性价比的中国产品,但核心、被认定为“自研”的关键设备必须使用本国产品,并获得政府补贴支持。最终,企业既获得了可用于国内履约的碳资产,又完成了本国制造设备的海外落地,实现“碳信用 + 制造出海”的双重收益。
这一模式背后,是韩国明确的国家战略安排。为实现 2030 年国家自主贡献(NDC)目标,韩国预计每年需要通过海外市场获取约 3500 万吨碳信用。与其单纯在国际市场购买,不如通过制度设计,引导企业“带着设备、技术和资本走出去”,在获取碳资产的同时,推动制造业国际化。
与韩国形成对照的是新加坡路径。新加坡同样高度依赖海外碳信用来完成 NDC,但其并不强调本国制造能力,而是通过政策与金融工具,打造亚洲碳交易与定价中心,吸引项目方、交易机构与资金聚集,从中获取平台与金融收益。这是一种“碳市场枢纽型”模式,而非“制造驱动型”模式。
放眼中国,当前国际碳市场参与规则仍在酝酿阶段,但从产业结构来看,中国更接近韩国的制造业逻辑。如果未来推出类似“国际版 CCER”(可称为 iCCER),并要求项目使用中国资金、中国技术,中国企业在海外开发新能源、减排与资源循环项目的积极性将显著提升。对企业而言,是新增一条“碳资产 + 外汇收入”的商业路径;对国家而言,可同时服务 NDC 目标与制造业出海;对东道国而言,则获得投资、技术与部分减排收益,具备多方共赢基础。
在全球碳市场逐步制度化的大背景下,“韩国模式”揭示了一种重要趋势:碳机制不再只是环保工具,而正在成为制造业国家参与全球竞争、重塑产业链的重要政策杠杆。对中国而言,如何在平台型路径与制造型路径之间形成组合式方案,或将成为下一阶段碳出海的关键看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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